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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给予ATA单证册项下货物通关便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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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给予ATA单证册项下货物通关便利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我国已于1992年加入《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等有关暂准进口的国际海关公约,并于1998年正式实施了ATA单证册制度。ATA单证册制度为暂准进出口货物建立了世界统一的通关手续,其项下货物在进口一定时间内除正常损耗外须按原状复出口。为促进该制度在我国顺利实施,便利ATA单证册项下货物通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手续时,允许持证人或其授权代表持ATA单证册作为证明文件报检。 二、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免于认证和品质检验。 三、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涉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检疫类别为P或Q)的,应按相关规定实施检疫。 各局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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