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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加工装配证明书注册及申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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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有关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均可向我会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和转口证明书。 一、注册程序 申请加工装配证明书,必须先在贸促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提交下列材料: (一)、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登记书面申请; (四)、《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手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加工装配证明书注册登记表.doc (下载) 二、办理程序 申请签发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单位应向签证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表 (原件一份); (二)、 商业发票(一份原件); (三)、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四)、加工合同复印件; (五)、含进口成分产品加工工序成本明细表*(原件一份) (六)、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五)、膳制好的《加工装配证明书》一式四份 加工装配证明书的补发、更改与重发程序、要求与一般原产地证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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