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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贸促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签发相关事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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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近日,海关总署关税司函告,合方将《海峡两岸经济合 作框架协议》(ECFA)早期收获关税减让清单中“连续内沟槽(或称内螺纹)或连续外翅片之精炼铜管”的税号由74071020调整为74071030,对应陆方税号741111(外径≤25m的带有内(外)螺纹或翅)、74111090(其他精炼铜管)中的部分商品和7411120(外径>70m的精炼铜管中的部分商品,具体内容见附件。根据要求,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已完成相应信息调整,现将贸促会ECFA原产地证书签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证机构应自2021年9月1日起按台方调整后税号签发相关ECFA原产地证书。对已按调整前税号签发的仍在有效期的证书,可应企业申请进行更改。 二、企业如遇出口货物在合方关税减免享惠受阻等问题,可及时联系我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ECFA早收清单合湾方面减让税号调整情况
东营市贸促会 2021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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